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。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这类违法情节轻、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比如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社会危害性有限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处以6.6万元罚款。立法、一辆小餐车。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个体工商户 、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即使合法 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2025年初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处罚从不是目的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2022年 ,近年来 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一个小超市、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小微企业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社会危害性较低 、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