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 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
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
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德国有很多荒唐
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
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对他说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因为银根紧缩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
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学习好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他即将高中毕业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作为奖励,被拒绝
。理由是 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
,因为他知道 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
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当然
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,他的机票和饭费
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
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 。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
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
。
